欢迎来到化学加!萃聚英才,共享化学!化学加,加您更精彩!客服热线:400-8383-509

化学加_专业的精细化工医药产业资源供需及整合平台

项目编号:T14578639201335

蓄电池充电新方法

  • 新能源
  • 通过中试
  • 面议
  • 2015-08-23
  • 非专利
  • 完全转让
  • 贵州省贵阳市
  • 2016-08-22

联系技术发布人 联系化学加技术经纪人

详细信息

蓄电池充电新方法

 

由于偶然的需要本人开发出了一种蓄电池充电方法(以下简称为新充电法),较之现有的充电方法有以下明显的特点及优越性:

 

1.新充电法和现有的分阶段充电电路构造十分接近(由于现在技术盗窃十分严重,故未申请专利,经初步检索查证未见有运行原理类同专利)

 

2.新充电法充电环境要求(如温度)和现有的分阶段充电机接近,实际要求只会更低。

 

3.新充电法整个充电过程由电池即时状态自动决定充电电流大小,可使充电电流十分接近电池的即时受电能力,电池充满后自动决定维持电流值,根本不存在过充或欠充问题(由于传统充电法在恒流阶段无自适应能力,有很大一部分电能变成了热能,浪费了电能且劣化了充电环境,有损电池;而在电池充满后的涓流充电阶段又无法做到恰好补偿电池自放电,形成欠充或过充损伤电池);我们的方法很大程度改善了这些问题,可达到完全无人值守无损电池且更为节能的效果。

4.与现有高级正规充电机相比,其电路结构简单、元器件要求很低,用软硬件控制均可实现。

 

基于以上,可见新充电法较之传统充电法具有压倒性的优势。

 

按新充电法之设计思想与传统充电法不同之处仅在于充电电流之控制方案不一样,为一种普遍适用的充电方法,故可应用于广泛的领域。又由于其电路结构与传统充电机十分接近,因此对于传统充电机的转产升级十分有利,可提升相关产业的技术经济效益。同时由于它对提高电池使用效率作出的贡献也使电池报废带来的资源浪费及环境污染大为改善。

 

限于条件,目前我们只用小型鋰電池对新充电法进行了初步验证,结果与预期相符(对1AH和3AH的锂电池进行的充电试验表明其充电电流变化与预期相符,几乎感觉不到电池发热)。由于条件有限,未作进一步完善及工业生产设计,故将这一方法公告。

 

如对进一步共同开发感兴趣,烦请回信告知,以后再决定进一步联系方法。

 

由于该项目“未作进一步完善及工业生产设计”,如对该项目感兴趣,可商议进行进一步完善及工业生产设计,然后再考虑申请专利。

 

  

交易规则

1.本网约定技术转让或者求购发布方为甲方,对此技术转让或者求购有意向合作者为乙方,本网化学加网为丙方。技术转让方必须保证对所转让的技术拥有100%的所有权,否则需单方面承担一切可能的法律后果。针对所有自愿发布到化学加网上的技术供需项目,只要甲乙双方是求助丙方介绍认识后进入下一步合作的,就默认为收款方有向丙方支付5%佣金的义务。

2.对于技术转让或者求购,有兴趣用户可在本页点“获取联系方式”,支付200元化学加币后可直接获取甲方联系方式,并与其进一步充分沟通后,甲乙双方自行把控风险,包括确定是否要签订书面转让协议。

3.丙方化学加网可与甲方乙方独立签订协议,或者与甲乙双方一起签订三方合作协议,但是不具体参与甲乙双方关于此技术转让或者求购合作过程中所进行的技术层面的交流协商及最终的转让结果是否满意的裁定,完全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进展要求及最后的结果验收标准。

4.基于保护甲乙两方在此合作过程中各自可能遇到的风险,丙方的角色主要是承担第三方独立的资金托管及担保服务,技术求购方的支付款需分期付到丙方化学加网账户,丙方接受技术求购方的指令向技术转让方分期付款,或者在甲乙双方周知并无异议的情况下接受技术转让方的申请付款。期间丙方亦需分期从本技术转让金额中扣取5%作为平台服务费,可开具技术服务费发票。

5.甲乙双方若在技术交易过程中存在纠纷,丙方基于平台公立的原则,会暂时冻结托管资金,直到甲乙双方已将纠纷解决谈妥后丙方再做支付处理或者退回扣除5%服务费后的95%款项。

6.出现甲乙双方不遵守上述交易规则,或者有意绕过丙方私下交易,包括甲乙双方有意隐瞒真实的技术转让金额的情形,丙方有权扣除技术求购方一期付到化学加网的全部担保款,并进一步向收款方追索双倍的该项目正常应支付给丙方的服务佣金。同时默许丙方可在化学加网上公示甲乙双方的不诚信行为。

咨询化学加客服留言

请先登录 登录
化学加客服会在第一时间予以回复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