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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T14578639202790

聚氨酯湿材发泡胶技术转让

  • 胶粘剂
  • 产业化
  • 面议
  • 2015-10-15
  • 非专利
  • 完全转让
  • 北京市西城区
  • 201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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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湿材胶技术转让


           

一、产品概述

 我公司胶粘剂专家组研制的湿材胶技术是湿木粘接和刨切的单组份粘合剂产品,已成为湿材刨切客户公认的最稳定的粘合剂产品之一。主要适用于未经干燥或含水率较高材质的粘接;也是当前市场刨切薄木的专用粘合剂。主要应用在高湿木材的粘接上,—含水率一般在3 0%以上,此时的湿材即可用湿材胶进行指接或拼接成大的方材,经养护后可达到刨切成薄木的工艺要求。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木材的利用率,又充分提升了木材刨片的质量,尤其对高密度材种粘接强度更显优异。产品属单组份湿固化粘接剂, 操作工艺简单。对未经干燥的木材, 或含水率偏高的材质其粘接效果更佳。产品成型后无毒,无味,用途更加广泛,具有粘接强度大, 耐韧性、耐水性、耐湿热老化性能优异。常温和加热均可固化, 固化后耐热性能优异。

二、应用领域

1、适用于刨切单板、刨切薄木、各种形状的大小木皮的拼接和指接;

2、产品性能优越、施工方便、固化后胶层发泡、不溶不熔、耐高低温等特点,其综合性能优于同类型单组份和双组份发泡胶。该胶不仅用于粘接各种形状的湿木材,还可用于制造防火门、防盗门、分户门、制冷设备中各种复合板材与各种防火、保温材料(岩棉、陶瓷棉、超细玻璃棉、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等)的粘合,也可用于金属与金属的粘合。

三、产品优势

1、打破传统的白乳胶、拼板胶只能粘贴干木材的局限性,湿木胶具有粘接湿木材的特性;

2、对木材含水率适用广泛,30%以上的高含水的木材粘接效果更优异;

3、应用湿木胶,可以将零碎木材重新粘贴再用,极大程度地提高了木材的出材率,从而从根本上节约了木材,降低了生产成本;

4、应用湿木胶在生产过程中,可以使木材在湿度较大的条件下进行刨片,从而提高了刨片的质量,避免了干刨所出现的倒刺、裂纹等情况;

5、施胶少而易涂,工序更加方便;

6、固化后无毒,具有超强的粘接强度和突出的耐水性能;

7、柔韧性极佳,易刨切不损刀具;

8、高温蒸煮软化木材后,粘接处仍可保持较高的湿强度;

9、对高硬度、高密度木材粘接强度更显优异。

四、技术指标

 

外观: 棕褐色粘稠液体

固含量: >60-90%

粘度:200-5000mPa.s

操作标准: 含水率应控制在3 0%以上,湿度越大效果越佳,操作环境温度应在15℃以上,否则固化时间应延长。基材表面平整, 清洁无杂物。拼接时间为1-4小时可调。


五、生产条件

生产本产品的主要设备:反应釜。产品成本每公斤11-12元左右,市场售价25-35 元左右。需工人2-3人,厂房50-100平方米左右。生产本产品原材料各地易购,对生产人员的文化程度没有特殊要求。现场培训,学会为止,产品具有成本低 ,工艺简单 ,储存时间长,质量稳定等特点。

六、转让方式及费用

本项目的全套技术转让,培训费3万元。 

交易规则

1.本网约定技术转让或者求购发布方为甲方,对此技术转让或者求购有意向合作者为乙方,本网化学加网为丙方。技术转让方必须保证对所转让的技术拥有100%的所有权,否则需单方面承担一切可能的法律后果。针对所有自愿发布到化学加网上的技术供需项目,只要甲乙双方是求助丙方介绍认识后进入下一步合作的,就默认为收款方有向丙方支付5%佣金的义务。

2.对于技术转让或者求购,有兴趣用户可在本页点“获取联系方式”,支付200元化学加币后可直接获取甲方联系方式,并与其进一步充分沟通后,甲乙双方自行把控风险,包括确定是否要签订书面转让协议。

3.丙方化学加网可与甲方乙方独立签订协议,或者与甲乙双方一起签订三方合作协议,但是不具体参与甲乙双方关于此技术转让或者求购合作过程中所进行的技术层面的交流协商及最终的转让结果是否满意的裁定,完全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进展要求及最后的结果验收标准。

4.基于保护甲乙两方在此合作过程中各自可能遇到的风险,丙方的角色主要是承担第三方独立的资金托管及担保服务,技术求购方的支付款需分期付到丙方化学加网账户,丙方接受技术求购方的指令向技术转让方分期付款,或者在甲乙双方周知并无异议的情况下接受技术转让方的申请付款。期间丙方亦需分期从本技术转让金额中扣取5%作为平台服务费,可开具技术服务费发票。

5.甲乙双方若在技术交易过程中存在纠纷,丙方基于平台公立的原则,会暂时冻结托管资金,直到甲乙双方已将纠纷解决谈妥后丙方再做支付处理或者退回扣除5%服务费后的95%款项。

6.出现甲乙双方不遵守上述交易规则,或者有意绕过丙方私下交易,包括甲乙双方有意隐瞒真实的技术转让金额的情形,丙方有权扣除技术求购方一期付到化学加网的全部担保款,并进一步向收款方追索双倍的该项目正常应支付给丙方的服务佣金。同时默许丙方可在化学加网上公示甲乙双方的不诚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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