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2019年公司业绩的高增长,皓元医药相关负责人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公司2017年和2018年因员工持股计划分别确认了股份支付费用704.36万元和2,278.00万元,导致前两年的净利润相对较低。
不过,皓元医药却因招股书中对于分子砌块和工具化合物介绍模糊,以及部分供应商是否具备生产能力等问题,饱受外界质疑。
针对上述皓元医药供应商生产能力的质疑,自6月30日以来,记者实地走访了皓元医药位于上海市、杭州市以及马鞍山市的部分供应商及客户,试图还原皓元医药IPO背后的“故事”。
供应商、客户成谜
皓元医药称,作为研发驱动型的企业,在向产业化应用拓展的过程中,公司产品生产工艺技术的开发领先于生产场地的建设进度,公司目前尚未完成自有的规模化生产工厂的建设,部分产品的规模化生产主要通过委外生产的方式完成。
招股书显示,杭州灵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灵运”)与安徽实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实特”)、杭州欧内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欧内”)均为皓元医药的供应商。公开报道显示,安徽实特与杭州灵运目前尚不具备生产能力。
2019年11月11日,皓元医药与安徽实特签订675万元的抗肿瘤药物中间体合同,并显示已经履行完毕。
天眼查显示,安徽实特注册地址是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霍里山大道北段1669号3栋。7月7日,记者实地走访发现,上述地址为马鞍山市慈湖国家高新区科技创业园,但通过园区内工作人员以及张贴的企业索引名单,安徽实特并不在此办公。
而后记者了解到马鞍山市宁马科创园2栋4楼,即为安徽实特实际办公地点。透过安徽实特玻璃大门可见,整个公司空空荡荡,刚装修完不久,部分房间内尚未有办公设备,只有几个人在上班。有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公司目前还没有开工生产。
值得一提的是,皓元医药位于马鞍山的研发中心与安徽实特同位于一栋大楼,但尚在装修之中。
供应商未开工生产何以显示合同已履行完毕?皓元医药上述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安徽实特与其上游的生产企业具有关联关系,而其上游的生产企业是公司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具有相应的生产资质,且通过公司定期的供应商资质审查。”
其进一步解释道,“公司采购时与安徽实特签订采购合同是安徽实特与其关联公司内部的安排。公司依据合同关系认定供应商,相关合同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依据合同关系认定供应商,是普遍的商业规则,公司对安徽实特的采购符合正常的商业逻辑。”
而杭州欧内为皓元医药2017年第三大供应商,彼时采购金额是394.91万元,占比3.37%。杭州欧内位于杭州市江干区明石路515号明石商业大厦1019室,但记者实地调查发现,上述地址并非杭州欧内,而是一家中医特色理疗中心。上述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公司刚搬到此处几个月,与杭州欧内没有关系。
记者查询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了解到,杭州欧内已经处于注销状态。对此,皓元医药上述负责人称,杭州欧内是医药行业的贸易供货商,其向上游有生产资质的企业采购产品后对外销售,2017 年杭州欧内曾为公司的第三大供应商,相关业务往来真实,公司向杭州欧内采购前,杭州欧内已向公司提供了其上游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并通过了公司审核。
同样作为皓元医药前五大供应商,杭州灵运的生产能力也受到外界关注。据《21世纪经济报道》从其一位工作人员确认,杭州灵运是做中间体业务,但主要“做贸易这块”,“原材料买过来再卖给下家”。
记者了解到杭州灵运位于杭州滨江区九本文创园310室,现场可见办公场所面积并不大,室内也只有两张办公桌,当记者以寻求合作咨询公司业务时,工作人员显得很谨慎,仅让记者留下个人信息,称有需要会有人联系,但截至发稿尚未有人联系记者。
对于与杭州灵运的合作模式,记者从皓元医药方面获悉,双方的合作与杭州欧内、安徽实特的流程一致。“除向我司销售产品外,杭州灵运的客户亦包含其他上市公司。”皓元医药相关负责人解释道。
除针对供应商的质疑外,在客户方面,记者实地调查也发现些许疑问。上海源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源诺”)与皓元医药2020年2月签订822.88万元,正在履行;杭州源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源诺”)与皓元医药2020年4月签订1372万元,正在履行。
6月30日、7月3日,记者分别走访了上海源诺与杭州源诺,在公司门口未见有任何公司标志,均没有挂牌。
皓元医药相关负责人称,杭州源诺(成立于 2013 年)、上海源诺(成立于2017年)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主要从事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的贸易公司,主要出口国为日本。“杭州源诺在日本拥有良好的客户资源,公司自2016 年开始合作,公司的技术和产品获得终端客户的认可,经过几年的合作,业务逐渐开始放量。公司与杭州源诺、上海源诺医的相关业务往来均真实有效。”
核心业务介绍模糊
皓元医药成立于2006年,位于上海张江生物医药基地,是一家专注于小分子药物研发服务与产业化应用的平台型企业,具体产品包括应用于药物开发前端的分子砌块和工具化合物以及药物开发后端的原料药和中间体两大类。
分子砌块是指用于设计和构建药物活性物质的小分子化合物;工具化合物是指具有生物活性和生理作用及潜在成药性的小分子化合物。
招股书显示,2017年~2019年,分子砌块和工具化合物业务收入分别为8125.49万元、15063.79万元、23568.29万元,营收占比分别为46.71%、50.41%、58.49%。而原料药和中间体业务收入分别为9270.96万元、14819.41万元、16725.10万元,营收占比分别为53.29%、49.59%以及41.51%。
对于分子砌块和工具化合物业务营收占比逐年上升,皓元医药在招股书中表示,经过多年业务发展,公司已形成了品类丰富、结构独特的产品和较强的技术服务能力,在下游客户中建立了良好口碑;且在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前瞻性研究进一步加大了研发和新产品投入,同时加大品牌推广力度和市场渠道建设,促进了业务的快速增长。
另从毛利率来看,可比上市公司2017年至2019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 51.60%、49.55%和 49.66%;皓元医药2017 年至 2019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2.11%、51.67%、57.47%。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在同行业处于中上水平。
报告期内,分子砌块和工具化合物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7.71%、68.29%、70.70%;原料药和中间体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8.44%、34.78%、38.83%。
单从营收占比来看,报告期内,分子砌块和工具化合物连续两年超过原料药和中间体业务,是皓元医药目前营收占比最大的业务。但在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方面,皓元医药只对原料药和中间体业务的产品名称、对外销售以及产销率做了详细介绍。且报告期内,皓元医药连续3年“销售额前十大且有较为稳定销售的产品”全都来自于“原料药和中间体”业务。
对于核心业务的模糊介绍,皓元医药相关负责人称,这是因为公司分子砌块和工具化合物的产品种类繁多,单一产品的销售收入较低,分具体产品的收入较为零散,原料药和中间体中单一产品的产销量数量级则高于分子砌块和工具化合物,因此招股书(申报稿)报告期内公司单一产品销售收入较大的主要品种均为原料药和中间体系列产品。
招股书显示,皓元医药自主合成的分子砌块和工具化合物超过10000种。但截至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获授权专利 53 项,其中发明专利 26 项,实用新型专利 25 项;涉及到分子砌块和工具化合物的专利仅9 件,另外还有 40 项著作权。
对于产品数量和专利数量差距如此之大?上述负责人向记者直言,“生物医药研发领域中,专利数量与分子砌块和工具化合物的种类没有必然的联系。”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公司从事的分子砌块和工具化合物、原料药和中间体的研究开发业务,皓元医药在招股书中亦表示,由于开发的产品种类多、单位成本价值一般较高,公司从事此领域产品的前瞻性研究开发,如果开发失败或者开发出来的产品无法实现销售,将影响公司前期投入的回收和公司预期效益的实现。
100万卖出标的又以3.8亿买回公开报道显示,自然人股东薛吉军在2006年皓元医药初始成立时,以财务投资者身份参与设立该公司,投资19.5万元并拥有13%的股权,2014年11月以120.25万元转让13%的股权给皓元医药控股股东上海安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戌信息”)。
此外,2013年4月,皓元医药与薛吉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83万元的注册资本价格将持有的甘肃皓天83%的股权转让给薛吉军。据此股权转让价格计算,甘肃皓天估值约为100万元。
但招股书显示,2019年5月皓元医药以4999.9987万元认购甘肃皓天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皓天”)新增注册资本135.1351万元,本次增资后该公司持有甘肃皓天13.18%的股权。据此股权转让价格计算,甘肃皓天估值约为3.8亿元。
甘肃皓天成为皓元医药的关联方后,2019年6月~12月,其与甘肃皓天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429.40万元。
报告期内,甘肃皓天为皓元医药的重要供应商,主要为其提供卡泊三醇、阿法骨化醇中间体等化学原料。2018年~2019年,皓元医药从甘肃皓天处的采购金额分别为395.75万元、832.47万元,分别位列第四和第二大供应商。
这也意味着,6年之内,甘肃皓天估值翻了380倍。对于为何当时低价转让,之后又高价增资的质疑,皓元医药上述负责人称,薛吉军向安戌信息转让公司股权价格公允,相关转让交易有完备的法律文件。
其进一步解释道,“公司一直致力于建设和投资产业化产能,甘肃皓天2019 年在甘肃白银银西生物医药园区投资建设的生产基地即将投入生产运营。公司自建的安徽马鞍山工厂还在建设期,公司为了快速补充产能,更好支撑公司快速发展,投资甘肃皓天。在我司投资甘肃皓天之前,甘肃皓天已经经过两轮的外部投资,公司作为本轮的投资方之一,投资前聘请专业且有资质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进行了充分的尽调和评估,给予了公允的估值。公司参与本次投资履行了内外部程序,合法合规。”
不过,皓元医药在招股书中并未提及曾控股甘肃皓天83%股权,并且以83万元转让给薛吉军的历史交易。
“发行人转让甘肃皓天的情况发生在2013年,属于报告期外,挂网的招股说明书等外部文件根据准则不要求披露报告期外已经转让的子公司历史沿革,故外部材料未显示。公司在向上交所的其他申报文件已中对甘肃皓天持股及转让情况做了详细披露,公司未刻意隐瞒。”上述负责人如上表示。
公开信息显示,皓元医药的两名大股东和薛吉军同为香港大学化学系的校友。
中国经营报 记者 夏治斌 曹学平 上海 杭州 马鞍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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