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国务院制定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于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2021年版)》